环境容量
自然环境可以通过大气,水体的扩散,氧化以及微生物的分解作用,将污染物转化为无害物,这种能力称为环境自净能力。但环境的自净能力是有一定限度的,某一环境区域所能容纳污染物的最大负荷称为环境容量。当污染物的排放量超出环境容量时,环境污染就会发生,环境的生态平衡和正常功能也会相应遭到破坏。
环境容量的大小取决于两个因素,一是环境本身的背景条件,如环境空间的大小,气象、水文、地质、植被等自然条件,生物种群特征,法律物的理化特性等,二是人们对特定环境功能的规定,这种规定经常用环境质量标准来表述。
世界环境日(6月5日)
1972年6月5日至6月16日,联合国在瑞典首都斯德哥尔摩召开人类环境会议,讨论当代世界的环境问题,探讨保护全球环境的战略,并发表了《联合国人类环境宣言》。这是人类历史上第一次在全世界范围内研究保护人类环境的会议。
会议建议联合国将这次大会的开幕日6月5日定为“世界环境日”在1972年10月召开的第27届联合国大会上通过了这一建议,规定每年的6月5日为“世界环境日”。
2004年6月5日是第33个世界环境日。联合国环境规划署确定2004年“世界环境日”的主题为:“海洋存亡,匹夫有责”。呼吁国际社会重视海洋环境保护,积极行动起来。为人行留下清洁的海洋。2005年“世界环境日”的主题是“绿色城市”口号是“给地球一张规划蓝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