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云南省政府获悉,从2009年1月1日起,云南省实施4项节油节电措施,其中规定全省新购公务车应优先购买节能环保型汽车和清洁能源汽车,加快推进公务用车改革等。
昆明公交车要提前报废
根据国务院的有关规定精神,云南省进一步加强节油节电工作,对此,省政府要求从1月1日起在全省范围内施行4项节油节电措施:严格执行车辆淘汰制度,昆明市老旧公交客车报废期要在额定标准基础上提前2年至3年,其他州市老旧公交客车严格按照报废期额定标准进行报废,不允许超期服役。此外全省新购公务车应优先购买节能环保型汽车和清洁能源汽车,加快推进公务用车改革。
空调温度不得低于26度
强化空调运行管理,除有特定要求并经批准外,各商场、宾馆、公共文化设施等公共建筑夏季室内空调温度设置不得低于26摄氏度,冬季室内空调温度设置不得高于20摄氏度,有关部门要倡导居民参照标准设置空调温度。
各单位要采用节能新技术、新设备,对现有空调进行节能技术改造,提高空调运行效率。
加快淘汰低效照明产品
到今年年底,云南全省行政事业单位和州市政府所在地的道路照明、公共场所全部淘汰低效照明产品,要加大对城乡居民使用高效照明产品的推广力度,加快实施绿化照明工程。同时,科学制订城市照明规划,确保以道路照明为主的功能照明,严格控制装饰性景观照明,各级行政机关、公共场所应关闭不必要的夜间照明,城市道路照明要推广使用太阳能等可再生能源照明产品,各类企业、宾馆等要尽量使用节能灯等照明产品。
机关单位3层楼停开电梯
强化电梯节电措施,全省行政事业单位3层楼以下(含3层)原则上停开电梯,非高峰时段减少运转电梯台数,提倡高层建筑电梯分段运行或隔层停开,短距离上下楼层不乘电梯,尽量减少电梯使用。此外,各级行政事业单位要制订节约用电制度和节电改造计划,明确节能监督员,监督节电制度和改造计划的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