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国、荷兰均不缺水,比如德国,目前抽用的地下水仅占地下水总量的10%,但两国都重视节水。德国推行节水的目的主要是从保护环境出发,避免地下水位下降而破坏和谐、湿润的生态环境;荷兰节水主要考虑的是保护地下水平衡,防止地下水超采和地面沉降,防止地下水污染。在具体做法上,两国都是立法完善,措施得力,技术先进,成效显著。
德国、荷兰节水的主要政策及措施是:
1.充分利用新闻媒介及广告宣传。营造一个全社会节约用水的氛围,提高全体公民节约用水的意识。
2.完善立法,加强执法。德国联邦政府制定有框架式的水法律,各州制定了具体的水法规,对地下水的抽取量、抽水地点及时间等由各州水管理部门根据法律规定发给许可证。荷兰对地下水管理进行立法,所有关于地下水监测、研究、开发、利用及保护的活动都必须按法律规定进行。
3.制定利于节水的供水价格。德国、荷兰的专家都认为提高水价是最有效的节水办法。德国的水价由固定水价和计量水价两部分构成,目前居民生活用水水价为6-8马克/立方米,包含清水成本2.5马克/立方米和污水处理成本3.5马克/立方米。在特里尔市格外勒镇的一家农场,我们了解到那一地区的水价是目前德国最高的,为15马克/立方米。这样的水价,一方面使得居民不得不关紧水笼头,自来水公司也干方百计防止输水管道漏水;另一方面也利于防止水污染。由于水价高,不但居民节约用水,而且工业部门也设法提高水的重复利用率,降低水消耗。目前德国工业用水平均重复利用3次,而著名的大众汽车公司用水可循环利用5-6次。荷兰目前实行的是累进制水价政策,水价反映的是用水和排水两方面的成本,这方面与德国类似。
4.大力推广节水新技术,全方位节水。德国、荷兰都非常重视节水新技术的研究和推广应用。德国居民生活用水中,三分之一用于做饭、饮用及洗衣,三分之一用于洗澡,还有三分之一用于冲洗马桶。根据这种用水结构,德国对各类用水设施进行节水技术改造,除了生产节水型的洗衣机、洗碗机外,从1985年开始对抽水马桶和公共场所的便池等进行技术改进。通过在抽水马桶上设置节水键,每次冲洗马桶的用水量由以前的9升降到现在的3-6升,每人每天可节水15升。在一些大学和体育场馆,还安置了新研制的小便池,使用除味剂而不用水冲。为了避免下水道因废水过少而堵塞的问题,还专门设置了集水器,作为节水的配套设施。在德国,农业生产极少需要灌溉,灌溉面积仅占全国耕地面积的10-15%,灌溉比例最高的下萨克森州,也只占耕地的30-40%。这些灌溉面积大都分布在轻壤土质地区,一般采用喷灌。由于德国农产品价格较低,喷灌设备费用较高,农作物很少采用,采用喷灌的大都是经济作物。德国使用喷灌不仅是从节水的角度考虑,而且从节省劳力、能源和改善农产品质量等方面考虑较多。荷兰的农业灌溉很有特点,每块耕地的田间地头都有一个蓄水池,农户根据耕地面积和作物需水情况确定蓄水量,蓄水量务必准确,因为多了排不出去,而少了又不够用,以这种方式达到计划用水和节约用水的目的。
5.建立节水基金。德国的工业及城市供水,不论是抽取地下水、引河水或从水库引水, 都必须向水利部门交纳水资源费,目前的标准是10芬尼/立方米(相当于人民币5角)。农业用水是1芬尼/立方米。水资源费是节水基金的主要来源,主要用于资助节水工程措施及研究项目。德国、荷兰的节水政策及措施总体上与我国相差不大,但是德国、荷兰节水的动机与我国有较大的差异,且政策完善,措施得力,执行坚决,可以说是进入了一个很高的境界。荷兰专家说,根据荷兰的经验,对于节水来讲,仅靠法律很难做到,经济手段效果好,通过教育增强节水意识的效果比法律效果好。我们在节水工作中常遇到的一个问题,即由于节水而使供水部门收入下降,这在德国同样存在,他们解决这个问题的办法是提高水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