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欧美国家,右美沙芬的滥用不是一个新现象,已经发展成为一种新的趋势,类似情况在我国还未见报道,也尚未监测到。但这提醒我们重视含右美沙芬药品的监管,避免这一现象在我国出现。另一方面也应看到,任何药物长期、大剂量或不合理使用都会带来安全隐患。因此,公众在使用任何非处方药时都应仔细阅读药品说明书,严格按照说明书规定的剂量和疗程用药。
右美沙芬(dextromethorphan)又名右甲吗喃、美沙芬,主要通过抑制咳嗽中枢而发挥中枢性镇咳作用,大剂量服用可产生迷幻效果。右美沙芬最早由瑞士罗氏公司开发,1956年被美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FDA)列为非处方药,1988年在我国注册,我国于1990生产上市,全部为氢溴酸右美沙芬,剂型有片剂、糖浆、颗粒、胶囊、缓释片、注射液、口服液。
右美沙芬是大多数感冒类药品都含有的止咳成分,如白加黑、泰诺、加合百服宁;止咳药中,如丽珠刻乐、帕尔克、健儿婴童咳水等均含有不同剂量的右美沙芬成分。用药人群从儿童到老人,范围广泛。许多国家都将其列入最小限制限级别,目前,这些含有右美沙芬的药品在我国属于甲类非处方药,在药品市场不用凭医师处方即可买到。
根据国内文献报道,一次性服用剂量超过120mg或者2mg·kg-1(大约是治疗剂量的5~10倍),可产生与类似苯环利啶的致幻效果。欧美国家的右美沙芬滥用较为严重,自1992到现在,几乎每年都有关于右美沙芬滥用的文献报道,并且存在滥用致死的病例。亚洲国家也有少量右美沙芬滥用报道,主要集中在韩国和泰国。
在2004年美国1.06亿急诊病例中,大约有250多万例与药物有关,而这其中又有近17000例(0.7%)与右美沙芬或含右美沙芬成分的产品相关。此外《2008年国际麻醉品管制局报告》指出,在美国滥用的非处方咳嗽药和感冒药中大多含有右美沙芬,2007年在17~18岁学生中滥用这些药物的年度流行率为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