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起义纪念馆是以纪念1927年12月11日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广州起义而建立的苏维埃政府旧址为馆址,位于起义路(原维新路)200号之一。旧址原是国民党广东省会公安局,广州起义期间的苏维埃政府——广州公社在此建立。使用范围包括院内大门、中楼(苏维埃政府办公地方)、南楼(警卫连宿舍)、北楼(起义指挥部)、拘留所等,总面积约5990平方米。
1956年,广州市人民政府把南楼辟为广州起义陈列室,对内开放。1987年对旧址维修复原,并成立广州起义纪念馆,对外开放。叶剑英题书了馆名。复原重建了被日机炸毁的南楼第三层和中楼右翼。中楼复原张太雷办公室、苏维埃政府会议室、救护室及苏维埃委员办公室等。南楼设置广州起义史料辅助陈列展,再现当年广州起义的历史。北楼仍为广州市公安局使用。 近年来,在中楼先后举办了爱国主义教育和具有时代气息的展览,如“叶挺将军摄影作品展”、“共和国元勋在南粤展览”、“纪念世界反法西斯战争胜利五十周年展览”、“97’香港回归展”、“98’抗洪抢险纪实展”、“五四运动90周年回顾展”、“揭穿邪教”丑恶面目展览”等大型图片展览,收到了很好的社会效果。
广州公社旧址于1961年3月由国务院公布为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广州起义纪念馆隶属广东革命历史博物馆。
以广州起义时建立的苏维埃政府旧址为馆址,馆址在广州起义之前原是国民政府广州市公安局,1927年广州起义爆发后,在此建立广州苏维埃政府。1961年国务院公布为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旧址由大门及其后面的大院和南、北、中三座两层的楼房组成。1987年建立广州起义纪念馆,复原了广州苏维埃政府的部分办公室,并在大院竖起了广州起义苏维埃政府主要领导人的9座汉白玉雕像。中楼辟为陈列室,展出广州起义文物、图片、模型、绘画等200多件,放映有关起义的专题录像,再现了广州起义的悲壮历史。该馆还常举办一些临时展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