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车前一定要看清前方道路情况,特别是前车挡住己车视线时,更应降低车速,看清前方道路;前车让道时,应看清前车是否自由选道或会车右让,切勿未看清就超。
若前车车速与己车相接近,或前车不让道,应放弃超车;若在短时间内无法超越前车,则不应超车,让前车先行。
由于道路情况在随时变化,有时前车能安全超越,但后车就不一定能安全超越,千万不要紧跟在前车后面尾随超车。
当前方有多辆车车速相当、车距较短时,或遇车队结队而行时,不准连续超越这些车辆,应耐心等待时机,一辆一辆地超越,否则,因超车时间长,占道距离长,极易与对面车相撞。
超越路边停驶的车辆时,应倍加小心,提前减速鸣号。因为停驶的车辆后面往往有行人或自行车横穿马路,由于双方的视线均被挡住,若车速过高会造成措手不及撞伤行人。另外,停驶的车辆有突然打开车门或司乘人员突然跳下以及车辆突然起步驶入车道的可能,超越时不要靠得太近。
正欲超车,但发现前方有情况不能超车,或对面有来车,路边有障碍物,而后车硬要超车时,不要马上给后车让道。否则,后车超越己车时发现前方有障碍,极有可能向己车前方猛拐与己车相撞或将己车逼下路肩。
会车时,应选择安全地段提前减速;黄昏及雨雾视线不清时,应开防雾灯;不要在对方车临时才突然转向避让,也不要认为对方车道上有障碍,对方会主动停车避让,应想到违反交通规则和不礼貌行车的驾驶员也有的。
夜间与机动车、非机动车交会时,都应关闭远光灯,打开近光灯;若对方车未变换灯光,应鸣号示意,或停车避让,切勿用大灯对射;也不要将单前灯工作的汽车当成摩托车。
来源:安全文化网 2009-9-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