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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学药品使用安全——丙酮

   一、理化性状和用途
    透明、无色、易挥发辛辣气味的液体。沸点:56℃;蒸气密度:2.0;闪点:-18℃;自燃点:538℃。爆炸极限:2.5~13%。蒸气有甜味,似薄荷香味。作为一种溶剂,用于许多工业。用来制造涂料、清漆、除漆剂、橡胶、塑料、炸药、染料、人造丝和摄影用化学物质。
    二、毒性
    属于微毒性,对神经系统有麻醉作用,并对黏膜有刺激作用。
    最高容许浓度:400mg/m3(750ppm)
    三、短期暴露的影响
   吸入:浓度在500ppm以下无影响,500~1000ppm之间会刺激鼻、   喉,1000ppm时可致头痛并有头晕出现。2000~10000 ppm时可产生头晕、醉感、倦睡、恶心和呕吐,高浓度导致失去知觉、昏迷和死亡。
    眼睛接触:浓度在500ppm会产生刺激,1000ppm会有轻度、暂时性刺激。液体会产生中毒刺激。
    皮肤刺激:液体会有轻度刺激,通过完好的皮肤吸收造成的危险很小。
    口服;对喉和胃有刺激作用,服进大量会产生和吸入相同的症状。
    四、长期暴露的影响
    皮肤接触会导致干燥、红肿和皲裂,每天3小时吸入浓度为1000ppm的蒸气,在7~15年会刺激工人鼻腔,使之眩晕、乏力。高浓度蒸气会影响肾和肝的功能。
    五、火灾和爆炸
    高度易燃性。有严重火灾危险,属于甲类火灾危险物质。在室温下蒸气与空气会形成爆炸性混合物。用干粉、抗溶泡沫灭火剂、卤素灭火剂或二氧化碳来灭火。用水来冷却暴露于火中的容器,并驱散丙酮蒸气。
    六、化学反应性
    与氧化剂(如过氯酸盐)以及氯化剂与碱类混合物(如氯仿与氢氧化钠)都能产生刺激反应。与二氯化硫和六氯三聚氰(酰)胺也能产生剧烈反应。对合成纤维有腐蚀作用。
    七、人身防护
    吸入:如蒸气浓度不明或超过暴露极限时,应佩带合适的呼吸器。
    皮肤:如果需要,应使用手套、工作服和工作鞋,合适的材料是丁基橡胶。在直接工作的场所应备有可用的安全淋浴和眼睛冲洗器具。
    眼睛:戴化学放溅眼镜,必要时可佩带面罩。
    八、急救
    吸入:脱离丙酮产生源或将患者移到新鲜空气处,如呼吸停止应进行人工呼吸。
    眼睛接触:眼睑张开,用微温的缓慢的流水冲洗患眼约10分钟。
    皮肤接触:用微温的缓慢的流水冲洗患处至少10分钟。
    口服:用水充分漱口,不可催吐,给患者饮水约250ml。
    一切患者都应请医生治疗。
    九、储藏与运输
    将丙酮储藏于密封的容器内,置于阴凉干燥优良好通风的地方,远离热源、火源和有禁忌的物质。所有容器都应放在地面上。包装号2(甲)、6。
    十、安全与处理
    提供良好的通风设备、防护服装和呼吸器。移去热源和火源。应停止或减少泄露。用黄沙或其他吸收物吸收液体。废料可在被批准的溶剂焚炉中烧掉或在被指定的地方作深埋处理,遵守环境保护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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