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基本要求
(1)对生产环境中存在的职业危害因素进行监测,及时发现和查明有害因素、污染环境的原因、程度和变化规律,以便采取更有效的防护措施。
(2)工程项目设计卫生“三同时”审查制度。即“新建、改建、扩建的工程项目,必须把各有害因素的治理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厂址选择、厂房建筑、车间布局、工艺流程、通风装置都符合卫生要求。
(3)消除或减少工作环境中的有毒因素。
(4)合理使用个人防护用品。
2.粉尘防护措施
(1)改革工艺流程和生产设备。如加强生产流程的连续性,减少工序间的短途运输,使物料处在连续和密闭的状态下;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尽量采用管道气力运输、风选、负压操作等工艺。
(2)湿式作业。在允许湿式工作的生产工艺中都应采取湿式作业。这是一种经济、易行、可从根本上杜绝粉尘危害的有效措施。
(3)对不能采用湿式作业的生产工艺,应采用密闭、通风除尘等手段。
(4)个人防护。操作工人佩戴防尘口罩,对防止粉尘危害有明显的防护作用。
(5)体格检查。包括就业前体检和就业中的定期体检,以便发现职业病禁忌症和对职业病的早期诊断和治疗。
3.防毒措施
(1)改革生产工艺,以无毒、低毒的物料代替有毒、高毒的物料。
(2)改进生产设备,对容易逸散出有毒物的作业,实现在生产过程中的密闭化,加强设备检修消除设备的“跑、冒、滴、漏”现象。
(3)搞好通风排毒。主要是采用局部排风与全面通风换气。
(4)隔离操作。即把操作地点和生产设备隔离开来。
(5)呼吸防护。使用送风面盔、过滤式防毒面具或口罩、氧气呼吸器等。
(6)皮肤防护。穿戴个人防护用品,如工作服、围裙、工作帽、手套、口罩、鞋盖、眼镜等。对于外露皮肤则需涂以防护油膏。
4.噪声控制
(1)控制噪声源。采取低噪声的设备代替强噪声的设备(如用焊接代替铆接,挤压代替锻造);改善设备的动力平衡,改往复运动为旋转运动;减少转数;提高设备的精度等方法,可以减少或避免噪声的产生。
(2)控制噪声传播途径。在设备安装底座上设置隔振器或减振装置,如弹簧减振器、橡胶减振器、软木或毡板等,使振动不能通过基础或地面传播出去;在汽流排气通道上增设消声器,降低通道的气流噪声;全部或局部封闭有噪声的设备,如安装隔声罩、隔声间、隔声墙、隔声屏等,以减少操作人员与强噪声的接触;在厂房设计布局时,要考虑隔声处理,对墙壁、天花板、地板采用减振和吸声材料。
(3)长时间处在90dB以上或短时间处在115dB以上环境中,必须采取个人防护措施。个人防护用具耳塞、耳罩、防噪声服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