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茅台酒首次告高档餐馆售假 餐馆被判赔12万

  在发现北京天赞餐饮服务有限公司销售假冒茅台酒后,贵州茅台酒厂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贵州茅台酒厂)为维护“贵州茅台酒”商标的声誉,将该餐饮公司诉到法院。昨天上午,东城法院一审宣判贵州茅台酒方面胜诉,获赔12万元。据了解,这是贵州茅台酒厂首次向高档餐厅的假茅台酒宣战。

  昨天上午9点10分,已过了开庭时间10分钟,被告席上仍空无一人。法庭书记员遂与北京天赞餐饮服务有限公司联系,并劝说其“不到庭就失去答辩的机会,法庭已向您送达了开庭传票”。最终,因被告坚持不到庭,法官按照程序作缺席审理。庭上,贵州茅台酒厂的代理人说,贵州茅台酒厂是“贵州茅台牌”的白酒注册商标的所有人,该公司早已对“贵州茅台酒”图案及其文字进行了注册登记。

  据了解,北京天赞餐饮服务有限公司在建国门内新闻大厦经营的餐厅,是一家以宫廷菜、粤菜、淮扬菜为主的高档餐厅。2007年11月9日,天赞餐饮服务公司在其营业场所准备销售假冒的“贵州茅台酒”时,被工商部门查获,共查出72瓶假冒茅台酒。工商部门随后对其做出行政处罚。贵州茅台酒厂的代理人说,作为一家高档餐厅,天赞餐厅售假的行为严重损害了该企业及“贵州茅台酒”这一驰名商标的声誉。贵州茅台酒厂遂提起诉讼索赔50万元。

  在缺席审理后,法官当庭宣判,认定天赞餐饮服务有限公司侵犯了原告的注册商标专用权,应支付12万元赔偿金。贵州茅台酒厂的代理人对此表示,这是贵州茅台酒厂方面首次在北京的高档餐厅发现销售假茅台酒。目前该企业已组建了专业的法律团队,将在该案宣判后针对高档餐饮酒店启动国酒打假行动,以保护其高端市场。

  宣判后,记者致电天赞餐饮服务有限公司,一名工作人员称负责人不在。记者向其询问时,他表示不清楚此事,并追问“最后怎么判的?”

  ■庭后追访

  茅台酒厂:诉讼是配合打假的一种方式

  昨天下午,记者致电贵州茅台酒厂有限责任公司打假办,一名杨姓负责人说,他已获悉胜诉结果。他说,该公司发现了一些销售假酒的餐厅,但目前对其起诉的并不多。“茅台公司不可能起诉所有的售假者。”此次起诉售假高档餐厅,“主要是想通过该案起到警示作用”。杨姓负责人称,贵州茅台在全国各地都有专门的打假人员,他们对售假者会首先进行沟通,“表达我们希望其走正规销售渠道的态度”,诉讼索赔只是该公司配合打假的一种方式。

  昨天,记者从西城法院了解到,去年底,贵州茅台酒厂曾起诉北京华联综合超市股份有限公司,状告其将下属公司柜台出租给个体户后,出售假冒茅台酒侵权。双方庭外和解,原告已撤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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