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超市熟食档的工作人员,疏忽大意竟将亚硝酸盐当味精使用,致使30名顾客在食用快餐后中毒。记者昨日获悉,该工作人员被福田区法院以过失投放危险物质罪判处有期徒刑8个月。
43岁的贾某在福田区景田北某超市一熟食档工作。去年8月3日21时许,她在该超市熟食档打扫卫生时,发现熟食档的味精盒里没有味精了,遂到佐料箱里查找,后将佐料箱里的一包亚硝酸盐当味精倒入味精盒。第二天上午,该熟食档工作人员使用混有亚硝酸盐的味精加工快餐出售,致使杨某某等30名顾客食用快餐后中毒。8月5日,贾某在超市被民警带回派出所审查。
事发后,经过救治,中毒的顾客已经基本痊愈,超市除支付了医疗费等费用外还与他们达成赔偿协议,并支付了赔偿金。
贾某被福田区检察院以涉嫌过失投放危险物质罪提起公诉。经过审理,福田区法院认为,贾某因疏忽大意投放危险物质导致多人中毒,造成公私财物重大损失,其行为已构成过失投放危险物质罪。但因尚未造成重大伤亡后果,情节较轻,贾某归案后能坦白认罪,且案发后其所在单位对中毒者进行了赔偿。最终,法院判处其有期徒刑8个月。(记者/孙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