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2年9月,根据精兵、合成、平战结合、提高效能、增强战斗力的原则,中央军委对北京军区、沈阳军区的两个军进行了编组合成集团军的试点。
1985年7月,人民解放军陆军统一改编为集团军。把装甲兵的全部、炮兵部队的大部及部分野战工兵部队编属各集团军建制,并新组建了导弹、电子对抗等一些新的技术分队。一个集团军,通常编有步兵师(摩托化或机械化步兵师)、坦克师(旅)、炮兵旅、高炮旅、工兵团、通信团、防化营,以及各种勤务保障分队。部分集团军为机械化集团军,并编有直升机大队。在集团军编成内,构成了以装甲兵、步兵为主体的突击力量;以侦察兵、工程兵、防化兵、气象兵和电子对抗部队组成的作战保障力量;以炮兵、防空兵、陆军航空兵组成的火力支援力量;以运输、修理、卫生、管线、军需、器材等专业分队组成的后勤及战术保障力量。诸兵种合成的集团军有利于各种武器装备、人员在战斗中密切配合,充分发挥整体威力。目前集团军下面直辖若干师、旅,人数一般数万,战时根据情况可以增加师、旅的数量,亦可能达到十几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