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45年8月11日,抗日战争胜利前夕,毛泽东起草的一朱德总司令名义公开下达的命令中,首次出现了“解放军”这一称呼。但当时“解放军”这一称呼并未广泛使用,也不是作为全军的统一称号。如在8月11日朱总司令的命令中提出此称号时,还是与八路军番号并用。8月13日中共中央机关报《解放日报》的社论中,也是采取“解放军”、“八路军”、“新四军”的多种称号混用。解放战争初期,为了争取国内和平和表明我党对和谈的诚意,中共中央决定我军继续使用八路军、新四军的番号。同时,各地的部队还有一些不同的称号,如“陕甘宁晋绥联防军”、“山东野战军”、“东北人民自治军”、“东北民主联军”等。
1946年6月底,蒋介石公开发动全面内战。为反击国民党军的进攻,1946年9月间,我军开始使用“人民解放军”的称号。
1947年2月10日,朱德同志首次以人民解放军总司令的名义,与毛泽东、刘少奇等中央军委领导同志共同签发了组成人民解放军陕甘宁边区野战集团军的命令。同时,人民解放军总部成立。3月24日,新华社以报道总部发言人谈话的方式,第一次公开了“人民解放军”的名称。1947年7月,我党领导的人民军队在全国各战场由战略防御转入战略进攻,为适应这一新形势,中共中央、中央军委于7月31日决定,西北野战兵团正式定名为“西北人民解放军野战军”。此后,各地部队相继正式改称“人民解放军”。东北民主联军由于特殊的国际因素,迟至1948年1月1日才正式改称“东北人民解放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