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我国目前吸毒女性的数量呈现迅速增加的趋势,女性吸毒问题已经较为突出,然而各地对女性吸毒问题的研究和重视程度还很不够。女性吸毒具有不同于男性吸毒的原因、特点和危害,笔者结合禁毒工作实际,对女性吸毒的有关问题作以初步调查与分析,探讨防治女性吸毒问题的措施与途径。
一、女性吸毒的现状与特点
(一)女性吸毒的现状。历史上吸毒者绝大多数为男性,但近几十年来吸毒女性的数量正迅速增加。20世纪60-80年代,美国女性吸毒者的比例从14%上升到30%,到90年代,大约40%的吸毒者为女性。我国20世纪80年代中期以前,吸毒者绝大多数为男性,女性吸毒者较为少见,但在过去的10年中,我国女性吸毒者数量上升,占吸毒人数的比例也在上升。根据公安部统计的数字,女性吸毒人数1999年为11.8万人,到了2000年上升为13.8万人,上升幅度近17%,而且每年都在迅速上升,在一些省区,女性吸毒所占比例已高达40%。据***市强制戒毒所统计,近3年来,女性强制戒毒人员比例均高于35%。
(二)女性吸毒的特点
1、女性吸毒者的年龄结构。女性吸毒者的年龄结构偏低,女性吸毒者多系25岁以下的青少年。据司法部预防犯罪研究所“吸毒违法行为预防与矫治”课题组一项对400名女性吸毒者的调查表明,18-25岁青少年的比例高达66.75%,而男性同年龄段人数的比例为40.8% 。
2、女性吸毒者的职业与就业状况。无论是女性还是男性吸毒者,在吸毒之前和吸毒之后的职业与就业状况的变化都非常大,相对而言,女性的职业和就业状况的变化更为明显一些。这可能与社会对女性的行为定位和角色期望,以及女性特有的心理、生理特点有关。女性吸毒者以无业、待业人员为主,据司法部预防犯罪研究所“吸毒违法行为预防与矫治”课题组对1200名吸毒劳动教养人员(女性吸毒者400人)的调查,女性吸毒者中仅19-35岁的无业和待业人员的比例就高达46%,高于平均比例数,也明显高于男性组的同项指标。吸毒女性的其他较高群体是个体户、打工人员与公司职员,这三类人员分别占被调查女性吸毒者人数比例的18.75%、10%、8.5%。
3、女性吸毒者的地域分布特点。女性吸毒者以城市女性为主,农村中吸毒女性相对较少。在城市吸毒女性中,又以中小城市女性为主。这与男性吸毒者以农村和小城市或城镇为主有较大的区别。据司法部预防犯罪研究所“吸毒违法行为预防与矫治”课题组调查,农村男性被调查有效个案总数的比例超过40%,高于女性组比例近34个百分点。而在大中城市吸毒者的比例中,女性组被调查者的比例达到54.25%,男性组仅有15.64%,女性组的同项指标高于男性组38个百分点以上。
4、女性吸毒者易于上瘾具有女性特有的生理、心理特点。吸毒成瘾的难易,所需时间的长短、吸毒的次数、毒品摄入量,与吸毒者的体质、抗毒能力等有很大的关系。女性的体质相对男性而言一般要差,女性有着比男性更好的毒品药理感觉,女性吸毒者成瘾较男性所需时间要短,次数要少,毒品摄入量要低。也就是说女性要比男性更容易上瘾。她们具有上瘾快、感觉好、依赖性强和戒断难等特点,而由于女性的心理脆弱、承受能力差,所以他们更容易陷入复吸,复吸比例高达90%以上。
从目前女性吸毒的毒品种类来看可谓多种多样,但又以海洛因为主,同时新型毒品“摇头丸”也有上升趋势。广东省劳改局的有关人员在全省女性吸毒劳教人员随机抽样调查了373名人员,吸食海洛因的就占了77.7%。深圳市强制戒毒所问卷调查了86名吸食摇头丸的人员,其中女性57名,占66%,这一数据不得不令人震惊。
5、女性吸毒者在获得毒品时具有明显的吸毒贩毒交织及“以淫养毒”特点。各地的情况表明,绝大多女性吸毒者最后变成了贩毒者,当毒瘾不大,收入尚能维持时,她们是单纯的吸毒者。随着毒瘾增大所需资金的增多,原有的财力难以支撑吸毒所需时,便以贩毒养吸,由毒品的被害者变为害人者。同时,女性吸毒者普遍存在“以淫养毒”现象,通过卖淫获取高额毒资。重庆市公安局的调查显示,该市女性吸毒群体中以淫养毒者高达95%以上。
二、女性吸毒的危害
(一)引发卖淫等违法犯罪,严重扰乱社会治安秩序。吸毒是一种高额消费。据调查,每个成瘾的吸毒者一天需花100?1000元不等的毒资。如此高额的消费,一般说来凭正常的合法收入来维持是不可能的。为了支付巨额的毒资,女性吸毒者不惜出卖肉体,以色相换取财物,以便“以娼养吸”。据调查,女性吸毒者95%以上有过卖淫行为,严重危害了社会治安。刘小红,25岁,重庆万县人,交了一个吸毒的男友,自己也染上了毒瘾,为满足毒瘾,开始疯狂地出卖她的人格、肉体,走上了靠卖淫来吸毒的道路。
(二)传播多种疾病,尤其为艾滋病的传播提供广阔的空间。女性与男性在生理和心理等方面的差异,她们在社会和家庭中所扮演的角色,决定了女性吸毒为各种疾病的传播提供了方便。调查显示,吸毒女性的丙型肝炎感染率在8.3%--79%之间,梅毒感染率在1.4%--29.2%之间。吸毒者共用针具、注射器、吸毒用具,导致的直接后果就是艾滋病病毒的加速传播,而女性吸毒在这中间扮演了一个重要角色。专家说,从社会人群的角度来看,感染了艾滋病病毒的吸毒女性的性行为,是一个地区艾滋病流行最具威胁的因素。
(三)危害家庭和后代,导致家破人亡。俗话说,“一个女人一个家”。女人在家庭中承担着生育和抚养后代的重任。未婚女性面临着成家和生育的问题,对家庭和后代的危害是可想而知的。如果母亲在怀孕期间吸毒,毒品可以通过胎盘进入胎体内,使胎儿中毒,等十月生下来时,孩子已在自己毫无知觉的情况下成了一位“成瘾者”。某地就发生过一位吸毒母亲生下“有毒婴儿”的事件。一个家庭如果丈夫吸毒,妻子往往帮助他戒毒,而如果妻子吸毒,丈夫通常的做法是跟她离婚,女性吸毒者大多不能过正常的婚姻生活,往往因为染上毒瘾而导致婚姻破裂、家破人亡。
(四)消耗巨额财富。如前所述,每个吸毒者每天所需毒资100?1000元不等。那么,每个吸毒者每年所耗毒资为36000??365000元不等。37岁的封情原本有个幸福美满的家,丈夫是小包工头,拥有家资百万,自从她染上毒瘾后,无心工作,白天蒙头大睡,夜晚出外游荡,为了满足毒瘾,家里近百万家财几乎被她变卖精光。可见,吸毒不仅不会创造任何财富,而且会严重消耗社会财富,是对社会物质文明的巨大破坏。
三、女性吸毒的治理对策
(一)加强宣传教育,建立有效的三级预防体系。首先应建立面向公众的预防宣传教育体系。目前我国的禁毒宣传较单一,没有根据不同的人群采取不同的宣传方式,且宣传呈阶段性。主要集中在每年的“6.26”。加大创建“无毒社区”活动的工作力度。充分发挥社区功能,运用和结合各种社区宣教活动,把妇联、共青团开展活动的载体溶入社区工作基本内容。通过社区辐射到全社会。其次是建立针对脆弱人群的预防体系。对行为易于出问题或已经出现问题的人群除了进行有关预防知识的教育外,还应提供生活技能的帮助。这一工作应以非政府即民间社团组织为主,强化非说教性和非强制性色彩。第三是建立针对吸毒者的关怀体系。通过社区和家庭对已吸毒人员给予帮助和关怀,从根本上帮助她们恢复生理特别是心理的健康。目前我们的强制戒毒所虽然有心理恢复治疗,但大多数很粗浅,并没有真正有效的心理恢复手段。这也是为什么吸毒人员复吸率达90%以上的一个重要原因。吸毒女性的心理压力比男性更大,我们需要对吸毒女性专门的帮助和治疗,开展心理咨询,为她们重返社会提供社会支持系统,这包括医疗关怀、心理支持、法律、经济、就业等支持,使女性远离毒品。
(二)杜绝毒品来源,严厉打击各种毒品犯罪活动。杜绝毒品来源,就要严厉打击各种毒品犯罪活动。我国现行刑法对毒品犯罪的规定是细密、全面而严厉的。除了吸食毒品外的所有与毒品有关的行为,我国刑法均规定为犯罪。只要我们严厉而有效地打击了这些犯罪,比如能及时铲除种植的毒品原植物,能及时发现和堵住贩卖毒品的各种渠道,能及时将引诱、强迫、教唆、容留、欺骗他人吸食毒品的犯罪分子被抓获归案等,女性的吸毒问题也就失去了蔓延的条件和基础。为了有效打击各种毒品犯罪活动,公安、海关、边防、铁路、民航、交通、工商等有关部门要通力合作,最大限度地堵住毒品的渗入、运输、流通各种渠道;国家要加大对打击毒品犯罪的财政投入,保障打击毒品犯罪的各种装备、技术、手段齐备、良好、高效;注意打击毒品犯罪中的国际合作,通过国际刑警组织与境外缉毒部门加强联系,定期交流情况,以便有效地打击跨国化、集团化的毒品犯罪。只有这样,才能使涉毒犯罪得到遏制,从而为减少女性吸毒创造条件。
(三)加强禁毒队伍建设,提高执法办案水平。禁毒民警必须充分认识到目前我国女性吸毒问题面临的形势,刻苦学习钻研业务知识以及有关女性心理学知识,努力提高自己执法素质,办案水平。严格依法办案的同时,要掌握女性吸毒人员的心理,做到教育感化,尊重女性的人格,体现人文关怀,给予她们重新生活,战胜恶魔的勇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