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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年来中苏中俄军事交往大事纪要(1949—2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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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国防资讯网专家顾问  彭训厚

  一、 中苏军事交往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之初,国内几乎没有像样的国防军事工业,帝国主义国家对新中国实行的封锁禁运政策又使中国不可能从西方国家购买急需的武器装备。为了加强国防力量,迅速改变中国人民解放军只有陆军单一军种的状况,应付当时错综复杂的国际形势,为了改善军队的武器装备,迅速提高现代化装备的水平,中共中央确定了实行从率先承认新中国的友好邻邦社会主义国家苏联进口苏式武器装备的正确方针。

  1949年6、7月间,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共书记处书记刘少奇访问苏联。7月27日,刘少奇根据中共中央7月26日电报精神,向苏共中央总书记、苏联部长会议主席斯大林、苏联部长会议副主席布尔加宁和苏联武装力量部部长华西列夫斯基元帅提出了向苏联购买飞机装备并请苏联派遣专家帮助中国培训飞行员,在一年左右时间内建成一支中国空军战斗部队的问题。斯大林当即应允。后经双方具体协商,达成了协议。根据协议,中方应迅速组建6个航空学校,其中歼击机航校4个,轰炸机航校2个,年内由苏联专家速成训练飞行员350—400名,飞机总数可达350—400架。苏联派遣专家的数目:每个歼击机航校100人,每个轰炸机航校120人,有校级军官、飞行教员等飞行干部20人,其他是地勤、理论教员、航医、后勤保障人员。另有少量派驻空军司令部以及帮助中国组建空降旅的专家,共计专家878名。在初期阶段,各航校校长、参谋长、训练处长、飞行大队长、机务工程师、供应处长等职,统由苏联专家任正职,中方人员先任副职,对口向专家们学习,过一阶段,待中方人员学会了、熟悉了各自职务的业务和工作后,再改为中方人员当家作主,苏联专家改作顾问。

  关于保障飞行的相应物资器材,诸如汽车、油料、充电设备、飞行装备等,统由苏方如数配备。

  1949年10月5日,华西列夫斯基元帅告知中方:援助中国建立空军的协议书,斯大林和联共中央业已批准。苏联第一批专家23人已经集中,很快就要出发到中国去。10月15日,中国购买的第一批苏式飞机抵华。至同年年底,中国共从苏方进口苏式各型飞机185架。至1950年1月,先后来华的苏联顾问、专家共870名,其中,第一航校159名,第二航校168名,第三航校123名,第四航校124名,第五航校128名,第六航校146名。

  朝鲜战争爆发后,为了确保抗美援朝、保家卫国的需要,中国加速了从苏联进口武器装备的步伐。1950年和1951年,中国有偿接收了苏联政府派来中国协助防空的12个苏军航空兵师的装备,从苏联进口了鱼雷快艇36艘。1953年6月4日,中国又与苏联签订了进口(含转让制造)81艘舰艇的协定。1951至1954年间,中国还从苏联进口了60个步兵师的武器装备和36个步兵师的轻武器。

  1954年和1955年,苏联军队从安东(今丹东)、沈阳和旅大地区撤回国内时,中国有偿接收了苏军1个潜艇基地、5个歼击机师、1个轰炸机师、2个步兵师、1个机械化师、3个地面炮兵师、3个高射炮兵师等部队的大部分武器装备。至1955年底,中国共进口和接收苏式各种枪80余万支(挺),火炮1.1万多门,坦克装甲车3000多辆,飞机约5000架,舰艇约200艘(含转让制造部分),雷达和探照灯1400多部,无线电和有线电通信机1.2万多部,舟桥15套,主要工程机械500多部,防化专用车100多辆,以及各种弹药和配套设备。1956年以后,中国还从苏联进口了少量飞机、舰艇和其他个别装备的仿制样机。

  总之,20世纪50年代,由于中国政府采取了积极引进苏联武器装备的正确方针,苏联政府积极援助中国,卖给中国武器装备,提供技术资料,并派遣专家来中国帮助工作,使中国人民解放军武器装备的水平在比较短的时间内得到了较全面的提高。对此,中国共产党、中国政府、中国人民特别是中国人民解放军,是永远不会忘记的。
 
  在进口苏式武器装备的同时,中国抓紧了国内军工建设和武器装备的生产。至1955年年底,中国人民解放军利用从苏联进口和由本国生产的武器装备,共换装和新装备了106个步兵师,9个骑兵、守备、内卫师,17个地面炮兵师,4个坦克、机械化师,33个航空兵师,9个舰艇支队。至此,海军和空军的装备已初具规模,陆军特种兵的装备得到迅速发展,步兵的旧杂式武器装备绝大部分被淘汰,基本上实现了武器装备制式化。全军武器装备的水平比新中国刚刚成立时提高了一大步。

  1955年3月,中共中央批准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发展国民经济的第一个五年计划(草案)》中提出,为建立国防现代化的初步基础,增强国防力量,在第一个五年计划期内,必须大力进行国防工业的建设。据此,1955至1959年间,中国先后新建和扩建了79个规模比较大的军事工厂,建成后立即投入了仿制和试制武器装备的生产。而中国的武器装备国产化,是从仿制苏式武器装备开始的。

  20世纪50年代中期到60年代初,中国大量仿制的武器装备相继装备部队。其中,以枪械、通信、工程、防化等武器装备进展最快,至1962年底,中国人民解放军所需上述武器装备基本上可由国内生产解决。

  飞机的仿制进展也比较快。继1954年仿制成功5型初级教练机之后,1956年又仿制成功了歼5型飞机。20世纪60年代又先后仿制定型了歼6型、歼7型飞机和轻型、中型轰炸机。

  海军专用装备,20世纪50年代完成了苏联提供的鱼雷快艇、鱼类潜艇、护卫舰、猎潜舰、扫雷舰等舰艇的转让制造和半成品装配,并仿制了其中部分舰艇。20世纪60年代,中国又依照苏联的技术资料先后仿制了一种鱼类潜艇、一种水翼鱼雷快艇和两种型号的导弹快艇。

  各种战术导弹的仿制工作起步较晚。1960年仿制成功近程地地导弹。空空、地空、岸舰、舰舰导弹都是20世纪60年代中期和后期先后仿制成功并装备部队的。

  这些武器装备的仿制成功和服役,标志着中国人民解放军的武器装备基本上可以由国内生产,并为自行研制新的武器装备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二、 中俄军事交往

  自1978年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随着国家体制的改革,外交政策的调整,中国人民解放军的对外交流也不断扩大,军事外交工作进入了一个新的发展时期。

  1989年,中苏两国关系解冻,实现了两军高层领导人的互访。1991年苏联发生“8.19”事件,随后苏联解体,俄罗斯政局动荡。中共中央军委高度重视对俄工作,坚持在平等互利、友好合作的基础上,发展中俄两军新型的合作关系。1992—1993年,中国国防部长秦基伟、中央军委副主席刘华清、总参谋长张万年先后率团访问俄罗斯,为稳定和发展中俄两军关系起了重大作用。此后,两军各层次交往日趋活跃,交往领域和范围不断扩大,签署了一系列旨在促进双边和地区安全与合作的协议。

  1995年8月,中俄签署《中俄边防合作协定》。

  1996年4月,中国与俄罗斯、哈萨克斯坦、吉尔吉斯斯坦、塔吉克斯坦在上海签署《关于在边境地区加强军事领域信任的协定》,规定:部署在边境地区的军事力量互不进攻对方;不进行针对对方的军事演习;限制军事演习规模、范围和次数;相互通报边界线两侧各100公里区域内的重要军事活动;邀请对方观察实兵演习;预防危险军事行动;加强双方边境地区军队之间的友好交往等。1997年4月,上述五国元首在莫斯科举行第二次会晤并签署《关于在边界地区相互裁减军事力量的协定》。

  1997年4月23日,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和中央军委主席江泽民在俄罗斯联邦国家杜马发表题为《为建立公正合理的国际秩序而共同努力》的演讲,正式提出了以互信、互利、平等、协作为核心的“新安全观”的主张。这一思想在中俄双方发表的《中俄关于世界多极化和建立国际新秩序的联合声明》中得到确认。

  1998年7月和1999年8月,中国、俄罗斯、哈萨克斯坦、吉尔吉斯斯坦、塔吉克斯坦五国元首分别举行第三、第四次会晤并签署联合声明,决定深化在政治、外交、经济、军事、军事技术和其它领域的合作,以巩固地区的安全与稳定,并切实落实五国会晤所签署的关于在军事领域加强信任和在边境地区相互裁减军事力量的协定的所有条款。五国表示,决不允许利用本国领土从事损害五国中任何一国主权、安全及社会秩序的行为,支持彼此为维护五国国家独立、主权、领土完整和社会稳定所做的努力。

  2001年6月,中国、俄罗斯、哈萨克斯坦、吉尔吉斯斯坦、塔吉克斯坦、乌兹别克斯坦六国成立上海合作组织,并签署《打击恐怖主义、分裂主义和极端主义的上海公约》。上海合作组织成立以来,已建立起比较完善的机构体系和法律基础,顺利启动了安全、经济等领域的合作,正式发展成为促进地区安全、稳定和发展的重要机构。

  2001年12月,中共中央军委副主席、国务委员兼国防部长曹刚川率团访俄,促进了中俄战略协作伙伴关系的深入发展,中俄两军高层交往和战略合作得到新的加强。

  2002年,中国、俄罗斯等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进一步签署了《关于建立地区反恐怖机构的协定》,随后在乌兹别克斯坦首都塔什干建立了常设地区反恐怖机构,以加强各国间安全领域的合作。

  2003年,《打击恐怖主义、分裂至于和极端主义的上海合约》和《关于地区反恐怖机构的协定》正式生效。

  2003年1月中俄两国边防部队在黑龙江边境地区联合进行了“抓捕非法越界者”演练。

  2004年1月,上海合作组织秘书处和地区反恐怖机构分别在北京、塔什干正式启动。上海合作组织还建立了成员国安全会议秘书定期会晤机构,加强安全合作。

  2004年7月6日,中共中央军委副主席郭伯雄与俄罗斯国防部长伊万诺夫共同签署了关于中俄两国举行联合军事演习的备忘录。

  2005年4月,上海合作组织与东盟和独联体签署谅解备忘录,确定在反恐领域开展合作。7月,阿斯塔纳峰会通过《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合作打击恐怖主义、分裂主义和极端主义构想》。

  2005年8月18日至25日,中俄举行“和平使命—2005”联合军事演习。演习在俄罗斯联邦符拉迪斯托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山东半岛及附近海域举行。中俄双方参演兵力近万人,其中中方参演兵力7000余人。这次演习是中俄首次联合军事演习,演练科目多,协同难度大,组织比较复杂。两军参演部队发扬优良传统,充分准备,周密组织,密切协同,连续奋战,圆满顺利地完成了预定的演习任务。演习展示了两国军队很高的军事素质和技能,展示了两军高级指挥员和机关组织指挥联合作战的实际能力,展示了参演部队英勇顽强的战斗作风,是一次高水平、高质量的联合军事演习。中国的曹刚川上将和俄罗斯的伊万诺夫上将均出席了这次演习的闭幕式并致辞,他们表示,两国还将会举行新的联合军事演习。演习的目的在于提高两军应对新挑战和新威胁的作战能力,不针对任何第三国。

  2006年4月,中国,俄罗斯等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国防部长会议在北京举行。

  2007年8月9日至17日,中俄“和平使命—2007”联合反恐军事演习在中国乌鲁木齐和俄罗斯车里雅宾斯克举行。总共有6500名军人和80架战机参加演习。中方参演兵力为1600人,包括1个陆军战斗群、1个空军战斗群和1个综合保障群。主要参演装备包括轮式步战车、轮式装甲车、突击火炮、运输直升机、武装直升机、歼击轰炸机、运输机及伞兵战斗车等。俄罗斯有2000名军人和36架战机参加反恐演习,另还有2700名军人负责后勤保障。

  2009年7月22日至26日,中俄联合反恐军事演习“和平使命—2009”在中国人民解放军总参谋长陈炳德上将和俄军总参谋长马卡罗夫大将联合指挥下,在哈巴罗夫斯克市和沈阳军区洮南合同战术训练基地举行。中方参演部队包括1个陆军战斗群和1个空军战斗群。俄方参战兵力包括1个陆军加强摩托化步兵营、1个空降突击连和部分空军兵力。此次演习与前两次联合军演虽然在科目设置和演习规模上不尽相同,但目的是相同的,都是为了震慑恐怖主义、分裂主义和极端主义三股势力。

  另外,近年来中俄双方还互派军事留学生,对军事学术交流和培养高素质军事人才颇有好处。中方还从俄方进口了一些比较先进的武器装备,加速了中国军队现代化的步伐。

  60年来,中俄双方通过各种形式的军事交往,进一步增强了彼此间的互相了解和信任,增进了友谊。中俄之间愈益增进的友谊,其在一些地区和国际重大问题上的相同或相近立场,已越来越成为确保地区乃至世界和平与安全及稳定的重要力量。与此同时,双方友好的军事交往,对增强本国国防和提高本国官兵素质、加强本国军队的现代化建设和全面提升战斗力,已经并将继续起到促进作用。

  作者简介:彭训厚,山东单县人。北京大学毕业,在总参谋部工作十余载,继在中国人民解放军军事科学院任研究员。现为中国第二次世界大战史研究会秘书长。主要从事军事历史研究。主要研究成果有《毛泽东军事思想宝库》《第二次世界大战史》《第二次世界大战史教程》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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