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详 时间:2005-12-12
如何停车法律有明文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56条规定:机动车应当在规定地点停放,禁止在人行道上停放机动车;但是,依照本法规定拖划的停车泊位除外。
机动车在道路上临时停车,应当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63条的规定:(一)在设有禁停标志、标线的路段,在机动车道与非机动车道,人行道之间设有隔离设施的路段以及人行横道、施工地段,不得停车;(二)交叉路口、铁路道口、急弯路、宽度不足4米的窄路、桥梁、陡坡、隧道以及距离上述地点50米以内的路段,不得停车;(三)公共汽车站、急救站、加油站、消火栓或者消防队(站)门前以及距离上述地点30米以内的路段,除使用上述设施的车以外,不得停车;(四)车辆停稳前不得开车门和上下人员,开关车门不得妨碍其他车辆和行人通行;(五)路边停车应当紧靠道路右侧,机动车驾驶人不得离车,上下人员或者装卸物品后,立即驶离;(六)城市公共汽车不得在站点以外的路段停车上下乘客。
罚款拖车乱停车将受处罚
《交通法》第93条规定:对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机动车停放、临时停车规定的,交警可以指出其违法行为,并予以口头警告,令其立即驶离。机动车驾驶人不在现场或者虽在现场但拒绝立即驶离,妨碍其他车辆、行人通行的,处2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并可以将该机动车拖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点,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指定的地点停放。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拖车不得向当事人收取费用,并应当及时告知当事人停放地点。因采取不正确的方法拖车造成机动车损坏的,应当依法承担补偿责任。
交警提醒看清标志再停车
面对街头众多泊车位和停车场,如何才能知道哪个地方允许停车呢?专门停车场不必多说,路侧停车场布置形式一般有四种:(1)沿着车行道侧实线旁,用油漆在车行道上划出停车地带,供车辆沿路侧实线旁停车;(2)当路侧绿化带有足够宽度时,将路侧实线旁绿化带内,划出港湾式停车地带,供车辆在港湾式地带停车;(3)利用机动车道和非机动车道之间的较宽分隔带辟为停车地点,使车辆在分隔带上停车;(4)在较宽的人行横道上规范地划出停车位,但停车后不妨碍行人通行的地带。无论上述哪种停车场都应有醒目的停车牌,上面标注有交警部门核准的停车数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