毒理学上有一句名言:“万物皆有毒,只要剂量足”。即使是能够理解“规范使用食品添加剂没有危害”的人,也会经常担心“如果奸商们过量使用呢?”
翻开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会发现有很多种类是“按需求使用”。也就是说:主管部门不限制用量,生产者想用多少就用多少!这会导致“剂量足”而“有毒”吗?
每一种食品添加剂的使用都是为了实现特定功能。它本身也需要成本,没有厂家会为了害人而去无限制地添加。如果一种物质即使“乱加”也不可能达到“有害剂量”,那么规定一个“使用限量”就没有什么意义。比如,甜味剂阿斯巴甜,在动物实验中喂养剂量高到每公斤体重4000毫克时,还没有观察到任何损害。国际食品添加剂委员会(JECFA)设定的人体安全限量是每天每公斤体重40毫克。也就是说,一个成年人每天都吃2克以上的阿斯巴甜,常年坚持也不会有害。阿斯巴甜的甜度是蔗糖的200倍左右,2克多相当于一斤左右的蔗糖。无论吃什么食品,一天之中含有的糖达到一斤,都是无法想象的事情。无论厂家如何“乱加”,也总不会让食物甜到相当于那么多糖。所以,也就没有必要设定一个“安全限量”。
还有很多食品添加剂比阿斯巴甜更加典型。比如碳酸钠、柠檬酸、甘油、味精、明胶、抗坏血酸等等,JECFA甚至没有设定“安全摄入上限”。也就是说,不管你怎么加,都不可能加到有害的地步。主管部门在制定限量标准的时候,也就是“按照需求使用”了。在中国的食品添加剂列表里,这样的种类共有77种。
与阿斯巴甜类似的还有各种香精香料。做过饭的人就不难理解,任何调料用得过多,不仅不能使味道更好,反而适得其反。食用的香精香料更是如此。比如产生“香蕉味”的乙酸异戊酯,成年人的安全摄入量接近二百毫克。在糖果中,适当的用量每公斤不超过二百毫克,饮料中则在几十毫克。加得更多,反倒让味道不可接受,所以也就没有“过量添加”的需求。中国批准使用的香精香料有400种天然的和1453种合成的,基本上都是类似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