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今年9月1日起,我国计划禁止销售含双酚A的婴幼儿食品容器,例如婴儿奶瓶等。昨天卫生部公布了《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征求禁止双酚A用于婴幼儿食品用容器公告意见的函》,向工业和信息化部、商务部等部门征求意见。
双酚A是聚碳酸酯、环氧树脂等多种高分子材料的原料,这些高分子材料被广泛用于化工产品和食品包装材料及容器,如婴儿奶瓶、餐具、微波炉器皿、食品包装容器的涂层、饮料瓶以及供水管道等。双酚A能干扰内分泌,可通过食品容器迁移至食品中,具有潜在食品安全风险,因此,食品相关产品国家标准明确规定了其迁移限量。
科学研究表明,食品相关产品中迁移的双酚A极其微量,尚未发现双酚A对人体健康产生不良影响。但是考虑到婴幼儿属于敏感人群,为防范食品安全风险,保护婴幼儿健康,因此决定禁止双酚A用于婴幼儿食品容器。
记者在征求意见稿中看到,自2011年6月1日起,禁止双酚A用于婴幼儿食品容器(如奶瓶)生产和进口。自2011年9月1日起,禁止销售含双酚A的婴幼儿食品容器。
双酚A允许用于生产除婴幼儿奶瓶以外的其他食品包装材料、容器和涂料,迁移量应当符合相关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的限量。
此外,卫生部已经将婴儿配方食品罐装容器和塑料奶嘴中双酚A列入2011年国家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计划,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专家委员会将双酚A对人体的健康影响评估列入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优先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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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2月,欧盟认为双酚A在加热时能析出到食物和饮料当中,它可能扰乱人体代谢过程,对婴儿发育、免疫力有影响,甚至致癌。欧盟从今年3月1日禁止生产含双酚A的塑料奶瓶,6月起禁止任何双酚A塑料奶瓶进口到成员国。曾有言论称,欧盟的这项禁令倒逼国内出台相关政策,但从3月1日欧盟宣布禁令到9月1日中国禁止销售,延迟长达半年的时间是为了让生产厂商们有足够的时间“处理后事”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