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必答题
1.(中国共产党章程)是最根本的党内法规,是管党治党的总规矩。
2.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决定从(2018年10月1日)开始施行。
3.2018年8月26日,中共中央印发了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这是党的十八大之后,党中央对这一条例的第(二)次修订。
4.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是对 (党章规定)的具体化。
5.预备党员认真履行党员义务,具备党员条件的,应当按期转为正式党员;需要继续考察和教育的,可以延长预备期,但不能超过(一年)。
6.党的纪律是党的各级组织和全体党员必须遵守的(行为规则),是维护党的团结统一、完成党的任务的保证。
7.《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适用于 (违犯党纪应当受到党纪追究的党组织和党员) 。(第六条)
8.修订后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共有(3)编(142)条。
9.《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由(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于2018年3月20日通过。
10.国家监察体制改革工作首批试点省份(北京、浙江、山西)
11.富平县监察委员会于(2018年2月9日)挂牌成立。
12.监察委员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和有关法律规定履行(监督、调查、处置)职责。
13.党员受留党察看处分期间,没有(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14.对于违犯党的纪律的党组织,上级党组织应当责令其作出检查或者进行通报批评。对于严重违犯党的纪律、本身又不能纠正的党组织,上一级党的委员会在查明核实后,根据情节严重的程度,可以予以( 改组;解散)。
15.对于违纪行为所获得的经济利益,应当(收缴或者责令退赔)。
16.党员受到(留党察看)后,其党内职务自然撤销。(第十二条)
17.《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规定,撤销党内职务处分,如果决定撤销其某个职务,则必须从其担任的(最高)职务开始依次撤销。(第十一条)
18.《监察法》规定,各级监察委员会是行使国家监察职能的专责机关,依照本法对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进行监察,调查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开展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维护宪法和法律的尊严。
19.国家监察委员会(领导)地方各级监察委员会的工作,上级监察委员会(领导)下级监察委员会的工作。
20.反腐倡廉必须常抓不懈,拒腐防变必须警钟长鸣。做到(有案必查、有腐必惩 )坚持“老虎”、“苍蝇一起打。
21.领导干部要努力成为全社会的道德楷模,带头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带头注重(家庭、家教、家风 ),保持共产党员的高尚品格和廉洁操守。
22.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其最重要的特点是“一个思想”,即增写“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
23.党员受到开除党籍处分,(五年内)不得重新入党,也不得推荐担任与其原任职务相当或者高于其原任职务的党外职务。另有规定不准重新入党的,依照规定。
24.执行党纪处分决定的机关或者受处分党员所在单位,应当在(六个月)内将处分决定的执行情况向作出或者批准处分决定的机关报告。(第四十二条)
25.一般情况下,留置期限不得超过(三个月)。特殊情况下,可以延长一次,延长时间也不得超过(三个月)。
26.党员干部必须正确行使人民赋予的权力,清正廉洁,反对(任何滥用职权、谋求私利的行为)。
27.《监察法》规定,监察委员会依照法律规定独立行使监察权,不受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
28.《监察法》规定,国家监察委员会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产生,负责全国监察工作。
29.国家监察委员会主任每届任期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每届任期相同,连续任职不得超过两届。
30.《监察法》第二十条:在调查过程中,对涉嫌职务违法的被调查人,监察机关可以要求其就涉嫌违法行为作出陈述,必要时向被调查人出具书面通知。
31.国家监察委员会由主任、副主任若干人、委员若干人组成,主任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选举,副主任、委员由国家监察委员会主任提请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
32.《监察法》规定:调查人员采取讯问、询问、留置、搜查、调取、查封、扣押、勘验检查等调查措施,均应当(依照规定出示证件,出具书面通知),由二人以上进行,形成笔录、报告等书面材料,并由相关人员签名、盖章。
33.《监察法》规定:立案调查决定(应当向被调查人宣布),并通报相关组织。涉嫌严重职务违法或者职务犯罪的,(应当通知被调查人家属,并向社会公开发布)。
34.《监督执纪工作规则》规定:坚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把纪律挺在前面,精准有效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把思想政治工作贯穿监督执纪全过程,严管和厚爱结合,激励和约束并重,注重教育转化,促使党员自觉防止和纠正违纪行为,惩治极少数,教育大多数,实现政治效果、纪法效果和社会效果相统一。
35.监督执纪工作实行分级负责制。
36.《监督执纪工作规则》规定:党委(党组)在党内监督中履行主体责任,纪检监察机关履行监督责任,将纪律监督、监察监督、巡视监督、派驻监督结合起来。
37.纪检监察机关应当坚持民主集中制,对于线索处置、谈话函询、初步核实、立案审查调查、案件审理、处置执行中的重要问题,经集体研究后,报纪检监察机关相关负责人、主要负责人审批。
38.党员的纪律处分种类:(警告、严重警告、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开除党籍)。
39.《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违纪行为有关责任人员的区分所述的“是指在其职责范围内,对直接主管的工作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职责,对造成的损失或者后果负直接领导责任的党员领导干部称为(主要领导责任者 )。(第三十七条)
40.党员在受到撤销党内职务处分后的(两年)内,不得让其在党内担任和向党外推荐担任与其原职务相当或高于原职务的工作。
41.《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规定,撤销党内职务处分,对于在党外组织担任职务的,应当建议 (党外组织)依照规定作相应处理。(第十一条)
42.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将纪律划分为“六项纪律”,“六项纪律”是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
43.在党的纪律检查、组织、宣传、统一战线工作以及机关工作等其他工作中,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职责,造成损失或者不良影响的,应当视具体情节给予( 警告直至开除党籍)处分。
44.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违反干部选拔任用规定行为的,追究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的责任,情节严重的,给予( 开除党籍 )处分。(第七十六条)
45.监察机关人员离岗离职后,应当遵守(脱密期)管理规定,严格履行保密义务,不得泄露相关秘密。
46.利用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为他人谋取利益,本人的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等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收受对方财物,情节较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或者开除党籍处分。(正确)
47.处理违犯党纪的党组织和党员,应当实行惩戒与教育相结合,做到宽严相济。 (正确 )
48.对信仰宗教的党员,应当加强思想教育,经党组织帮助教育仍没有转变的,应当(劝其退党) ;劝而不退的,予以(除名) ;参与利用宗教搞煽动活动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正确)
49.《监察法》规定:留置时间不得超过(三个月)。在特殊况情况下,可以延长一次,延长时间不得超过六个月)。 (错误)
50.《监察法》规定:对被调查人采取留置措施后,应当在二十四小时以内,通知被留置人员所在单位和家属,但有可能毁灭、伪造证据,干扰证人作证或者串供等有碍调查情形的除外。有碍调查的情形消失后,应当立即通知被留置人员所在单位和家属。 (正确)
51.预备党员违犯党纪,可以保留预备党员资格的,党组织应当对其批评教育或者延长预备期。 ( 正确 )
52.隐瞒入党前严重错误的,一般应当予以除名;对入党后表现尚好的,给予警告处分。 (错误)
53.党组织在纪律审查中发现党员严重违纪涉嫌违法犯罪的,原则上先作出政务处分决定,并按照规定给予党纪处分后,再移送有关国家机关依法处理。 (错误)
54.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审计机关等国家机关在工作中发现公职人员涉嫌贪污贿赂、失职渎职等职务违法或者职务犯罪的问题线索,应当移送监察机关,由监察机关依法调查处置。 (正确)
55.监察委员会不能对违法的公职人员依法作出政务处分决定。 (错误)
56.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规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正确)
二、抢答题
1.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其特点“三”是“三个重点”,即将不收敛、不收手,问题线索反映集中、群众反映强烈,政治问题和经济问题交织的腐败案件作为重点审查内容写入《条例》。
2.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其特点“四”是“四个意识”,即增写“党组织和党员必须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和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的内容。
3.党员受到警告处分(一年内)、受到严重警告处分(一年半内),不得在党内提升职务和向党外组织推荐担任高于其原任职务的党外职务。
4.在重大原则问题上不同党中央保持一致且有实际言论、行为或者造成不良后果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5.党员领导干部在本人主政的地方或者分管的部门自行其是,搞山头主义,拒不执行党中央确定的大政方针,甚至背着党中央另搞一套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或者开除党籍)处分。
6.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礼金、消费卡等,情节较重的,给予( 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第八十八条)
7.在考试、录取工作中,有泄露试题、考场舞弊、涂改考卷、违规 录取等违反有关规定行为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第一百二十九条)
8.党员领导干部不重视家风建设,对配偶、子女及其配偶失管失教,造成不良影响或者严重后果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处分。
9.实施党纪处分,应当按照规定程序经党组织集体讨论决定,不允许 任何个人或者少数人决定和批准。上级党组织对违犯党纪的党组织和党员 作出的处理决定,下级党组织必须执行。以上表述概括的是下列那一项原则?(第四条) (民主集中制原则)
10.不按照有关规定向组织请示、报告重大事项,情节较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
11.《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规定,二人以上(含二人)共同故意违纪的,对为首者,除本条例分则中另有规定的外,从重处分;对其他成员,按照其在共同违纪中 (所起的作用和应负的责任) ,分别给予党纪处分。(第二十五条)
12.利用宗族或者黑恶势力等欺压群众,或者纵容涉黑涉恶活动、为黑恶势力充当“保护伞”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13.监察机关根据监督、调查结果,依法对违法的公职人员依照法定程序作出(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开除)等政务处分决定。
14.《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规定:纪检监察机关应当结合被监督对象的职责,加强对行使权力情况的日常监督,发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或者轻微违纪问题,及时约谈提醒、批评教育、责令检查、诫勉谈话,提高监督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15.某乡党委副书记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操办儿子婚礼,大摆筵席,在社会上造成严重影响,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应给予 (警告或者严重警告) 处分。(第九十一条)
16.制造、散布、传播政治谣言,破坏党的团结统一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17.驻外机构或者临时出国(境)团(组)中的党员,脱离组织出走时间不满(六个月)又自动回归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脱离组织出走时间超过(六个月)的,按照自行脱党处理,党内予以除名。
18.盲目举债、铺摊子、上项目,搞劳民伤财的“形象工程”、“政绩工程”,致使国家、集体或者群众财产和利益遭受较大损失的,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 )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或者开除党籍处分。
19.《监察法》规定:监察机关调查涉嫌贪污贿赂、失职渎职等严重职务违法或者职务犯罪,根据工作需要,可以依照规定查询、冻结涉案单位和个人的存款、汇款、债券、股票、基金份额等财产。有关单位和个人应当配合。
20.《监察法》规定:监察机关可以对涉嫌职务犯罪的被调查人以及可能隐藏被调查人或者犯罪证据的人的身体、物品、住处和其他有关地方进行搜查。在搜查时,应当出示搜查证,并有被搜查人或者其家属等见证人在场。
三、风险题
1.(10分)
(1)监察委员会的12项调查措施具体是哪些?
谈话、讯问、询问、查询、冻结、调取、查封、扣押、搜查、勘验检查、鉴定、留置
(2)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所称的撤销党内职务处分是指什么?
是指撤销受处分党员由党内选举或者组织任命的党内职务。
(3)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其特点“二”是“两个坚决维护”,内容是什么?
“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党中央的核心、全党的核心地位,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
(4)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将纪律划分为“六项纪律”,“六项纪律”是什么?
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
(5)党员的纪律处分有哪几类?
警告、严重警告、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开除党籍
(6)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其特点“四”是“四个意识”,四个意识是什么?
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
2. (20分)
(1)监察法的立法目的是什么?
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加强对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的监督,实现国家监察体制全面覆盖;深入开展反腐败工作;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2)监察机关的职能有哪些?
对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进行监察;调查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开展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维护宪法和法律的尊严。
(3)党组织在纪律审查中发现党员有哪些违反法律涉嫌犯罪行为的,应当给予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或者开除党籍处分。
贪污贿赂、滥用职权、玩忽职守、权力寻租、利益输送、徇私舞弊、浪费国家资财等
(4)留置如何折抵刑期?
被留置人员涉嫌犯罪移送司法机关后,被依法判处管制、拘役和有期徒刑的,留置一日折抵管制的刑期二日,折抵拘役、有期徒刑的刑期一日。
(5)相隔不到三年时间,党中央为何在这么短的时间内再次修订《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
这是由于上次修订以来,党的纪律建设的理论、实践和制度有了一系列重大的创新成果,亟待以党规党纪形式固化下来。
(6)《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列举的违犯党纪的范围有哪些?
党组织和党员违反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违反党和国家政策,违反社会主义道德,危害党、国家和人民利益的行为。
3.(30分)
(1)党员入党誓词是什么?
誓词如下:我志愿加入中国共产党,拥护党的纲领,遵守党的章程,履行党员义务,执行党的决定,严守党的纪律,保守党的秘密,对党忠诚,积极工作,为共-产主义奋斗终身,随时准备为党和人民牺牲一切,永不叛党。
(2)被调查人涉嫌贪污贿赂、失职渎职等严重职务违法或者职务犯罪,监察机关已经掌握其部分违法犯罪事实及证据,仍有重要问题需要进一步调查,并有哪些情形之一的,经监察机关依法审批,可以将其留置在特定场所?
(一)涉及案情重大、复杂的;
(二)可能逃跑、自杀的;
(三)可能串供或者伪造、隐匿、毁灭证据的;
(四)可能有其他妨碍调查行为的。
(3)涉嫌职务犯罪的被调查人主动认罪认罚,有哪些情形之一的,可以在移送人民检察院时提出从宽处罚的建议?
(一)自动投案,真诚悔罪悔过的;
(二)积极配合调查工作,如实供述监察机关还未掌握的违法犯罪行为的;
(三)积极退赃,减少损失的;
(四)具有重大立功表现或者案件涉及国家重大利益等情形的。
(4)《监察法》规定:办理监察事项的监察人员有下列哪些情形之一的,应当自行回避,监察对象、检举人及其他有关人员也有权要求其回避?
(一)是监察对象或者检举人的近亲属的;
(二)担任过本案的证人的;
(三)本人或者其近亲属与办理的监察事项有利害关系的;
(四)有可能影响监察事项公正处理的其他情形的。
(5)《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规定的党纪处分可以从重和加重的主要情节?
强迫、唆使他人违纪的;
拒不上交或者退赔违纪所得的;
违纪受处分后又因故意违纪应当受到党纪处分的;
违纪受到党纪处分后,又被发现其受处分前的违纪行为应当受到党纪处分的;
本条例另有规定的。
(6)什么是黑恶势力“保护伞”?
所谓黑恶势力“保护伞”,主要是指国家公职人员利用手中权力,参与涉黑涉恶违法犯罪,或包庇、纵容黑恶犯罪、有案不立、立案不查、查案不力,为黑恶势力违法犯罪提供便利条件,帮助黑恶势力逃避惩处等行为。
4.(40分)
(1)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的是什么?
经常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约谈函询,让“红红脸、出出汗”成为常态;
党纪轻处分、组织调整成为违纪处理的大多数;
党纪重处分、重大职务调整的成为少数;
严重违纪涉嫌违法立案审查成为极少数。
(2)《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规定的党纪处分可以从轻和减轻的主要情节是什么?
主动交代本人应当受到党纪处分的问题的;
在组织核实、立案审查过程中,能够配合核实审查工作,如实说明本人违纪违法事实的;
检举同案人或者其他人应当受到党纪处分或者法律追究的问 题,经查证属实的;
主动挽回损失、消除不良影响或者有效阻止危害结果发生的;
主动上交违纪所得的;
有其他立功表现的。
(3)监察对象的范围是什么?
(一)中国共产党机关、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机关、人民政府、监察委员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各级委员会机关、民主党派机关和工商业联合会机关的公务员,以及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管理的人员;
(二)法律、法规授权或者受国家机关依法委托管理公共事务的组织中从事公务的人员;
(三)国有企业管理人员;
(四)公办的教育、科研、文化、医疗卫生、体育等单位中从事管理的人员;
(五)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中从事管理的人员;
(六)其他依法履行公职的人员。
(4)党员犯罪,有哪些情形之一的,应当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一)因故意犯罪被依法判处刑法规定的主刑(含宣告缓刑)的;
(二)被单处或者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
(三)因过失犯罪,被依法判处三年以上(不含三年)有期徒刑的。
因过失犯罪被判处三年以下(含三年)有期徒刑或者被判处管制、拘役的,一般应当开除党籍。对于个别可以不开除党籍的,应当对照处分党员批准权限的规定,报请再上一级党组织批准。
(5)监督执纪工作实行分级负责制,具体内容是什么?
(一)中央纪委国家监委负责监督检查和审查调查中央委员、候补中央委员,中央纪委委员,中央管理的领导干部,党中央工作部门、党中央批准设立的党组(党委),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纪委等党组织的涉嫌违纪或者职务违法、职务犯罪问题。
(二)地方各级纪委监委负责监督检查和审查调查同级党委委员、候补委员,同级纪委委员,同级党委管理的党员、干部以及监察对象,同级党委工作部门、党委批准设立的党组(党委),下一级党委、纪委等党组织的涉嫌违纪或者职务违法、职务犯罪问题。
(三)基层纪委负责监督检查和审查同级党委管理的党员,同级党委下属的各级党组织的涉嫌违纪问题;未设立纪律检查委员会的党的基层委员会,由该委员会负责监督执纪工作。
地方各级纪委监委依照规定加强对同级党委履行职责、行使权力情况的监督。
(6)通过网络、广播、电视、报刊、传单、书籍等,或者利用讲座、论坛、报告会、座谈会等方式,有下列哪些行为之一,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一)公开发表违背四项基本原则,违背、歪曲党的改革开放决策,或者其他有严重政治问题的文章、演说、宣言、声明等的;
(二)妄议党中央大政方针,破坏党的集中统一的;
(三)丑化党和国家形象,或者诋毁、诬蔑党和国家领导人、英雄模范,或者歪曲党的历史、中华人民共和国历史、人民军队历史的。
发布、播出、刊登、出版前款所列内容或者为上述行为提供方便条件的,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给予严重警告或者撤销党内职务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留党察看或者开除党籍处分。
备:1、对抗组织审查,有下列哪些行为之一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一)串供或者伪造、销毁、转移、隐匿证据的;
(二)阻止他人揭发检举、提供证据材料的;
(三)包庇同案人员的;
(四)向组织提供虚假情况,掩盖事实的;
(五)有其他对抗组织审查行为的。
2、违反民主集中制原则,有下列哪些行为之一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
(一)拒不执行或者擅自改变党组织作出的重大决定的;
(二)违反议事规则,个人或者少数人决定重大问题的;
(三)故意规避集体决策,决定重大事项、重要干部任免、重要项目安排和大额资金使用的;
(四)借集体决策名义集体违规的。
3、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有哪些违反干部选拔任用规定行为,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任人唯亲、排斥异己、封官许愿、说情干预、跑官要官、突击提拔或者调整干部
4、违反有关规定从事营利活动,有哪些行为之一,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一)经商办企业的;
(二)拥有非上市公司(企业)的股份或者证券的;
(三)买卖股票或者进行其他证券投资的;
(四)从事有偿中介活动的;
(五)在国(境)外注册公司或者投资入股的;
(六)有其他违反有关规定从事营利活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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