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4月党中央、国务院转发《中央宣传部、司法部关于在公民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五个五年规划》(简称"五五"普法规划),“五五”普法的规划从2006年开始实施,2010年组织考核验收。共分三个阶段:2006年,宣传发动阶段。2006年至2010年,组织实施阶段。2010年,总结验收阶段。
“五五”普法总体目标是适应党和国家工作大局,适应整个社会和广大人民群众对法律知识的现实需求,紧密结合国家民主法制建设的新进展新成果,通过深入扎实的法制宣传教育和法治实践,进一步提高全民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进一步增强公务员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提高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进一步增强各级政府和社会组织依法治理的自觉性,提高依法管理和服务社会的水平。
“五五”普法的四项原则: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 ;坚持以人为本,服务群众;坚持求实创新,与时俱进;坚持从实际出发,分类指导。
“五五”普法的主要任务是:深入学习宣传宪法;深入学习宣传经济社会发展的相关法律法规;深入学习宣传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深入学习宣传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的法律法规;深入学习宣传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的相关法律法规;坚持普法与法治实践相结合,大力开展依法治理。组织开展法制宣传教育主题活动。
“五五”普法的重点对象是:领导干部、公务员、青少年、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农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