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场、影剧院、倶乐部、游泳场、体育馆、图书馆、展览馆等都属公共场所,这些场所一旦发生火灾,就会伤亡惨重。公共场所一般都具有面积大、人员集中、易燃可燃物质多、电气设备多、火灾危险性大的特点,容易造成特大恶性火灾,在公共场所预防火灾非常重要。
1、在公共场所有些人为了临时用电,在原有的线路上接入大功率的电热设备,使其超载运行,破坏了线路绝缘,很容易引起火灾。
2、在公共场所使用的电热杯、电炉子等电热设备长期通电或忘记关闭电源开关,也容易造成火灾事故。
3、有的火灾是由于在公共场所违章使用电、气焊等设施,而且不采取安全措施预防,致使火花落在可燃物上。
4、在公共场所使用电热设备时,要远离可燃物。如红外线取暖器等,因它表面的温度很高,若靠近易燃物质,很容易引起火灾。
5、在公共场所使用电熨斗、电吹风等电器,用完后,应及时将电源切断,并放置在阻燃的基座上,等余热散尽后,再存放起来。不要用完后,立即装入纸箱内。
6、在公共场所人们维修电器时使用的电烙铁,用完后应先拔掉电源插头,然后放在阻燃的基座上或放在水泥地上,千万不要放在地板上和书桌上,以防温度过高而引起地板和书桌等可燃物起火。
7、在参加公共场所活动时,尽可能不要吸烟。
8、举办大型活动时,要禁止易燃易爆物品带入公共场所。
9、公共场所停电后,使用蜡烛等照明时,要离可燃物远一些,并将其固定在非燃烧体的材料上。同时现场不能离人,当人员要做其他的工作暂离现场时,要将蜡烛熄灭。防止蜡烛燃烧到最后或倒后引着其他可燃物起火,造成火灾事故。
来源:重庆科技报